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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9/13 8:33:35来源:本站阅读:2394字体:[] [默认] []

 

中共陕西能源赵石畔煤电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司属各党支部、各部门:

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确保广大职工过一个廉洁、节俭、文明、和谐的双节,现将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全体人员不准违反规定收()礼金;不准接受各参建单位及个人赠送的月饼、支付凭证、有价证券、购物卡等。

  二、不准利用领导人员的职权收受与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借节日之机收礼敛财。

  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不准用公车参与婚丧事宜以及办理其它与公务无关的事务。

  四、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外出旅游,不准接受各参建单位或相关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五、要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要关心职工群众,积极解决职工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保证职工过一个祥和的节日。

  六、节日期间,公司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双节”期间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将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公司党委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各支部、各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按照通知精神,加强宣传教育,提出纪律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

八、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司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举报电话:0912-354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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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911